市政府并市委:
2024年,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交通法治建设,坚持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多次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二是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制定《辽源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总体谋划和推动交通运输法治工作。专门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科室,明确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行政执法实施全过程监督。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决策、诉讼、重大合同签订等事项审核把关,年度召开法律意见专题会议10次,有效保障决策合法性。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强力落实“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最大程度缩减办事群众的等待时间。2024年,共办理业务30249件。其中:即办件:28049,承诺件:2220。二是积极推进多项业务合并办理。依托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实现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两项业务办理“ 一次提交、一次办理、一次获证”,压减了一倍以上的业务办理时长,节约了经营者的办事成本。三是大力拓展“跨省通办”互联互通服务。开展经营许可证有关业务“跨省通办”,实现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等“跨省通办”业务全覆盖。四是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依托“吉事办”微信小程序,挂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件补发、换发、变更、注销、诚信考核;普通货物运输网上年审等道路运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相关事项应用“吉事办”即可“掌上办理”,正在努力实现“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五是逐步扩大业务办理材料“免提交”范围。依托我省道路运输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应用,不但免除了经营者原来所需的提交的大量材料,还为经营者节约50%以上的业务办理时间,压减了办事成本。政策落地实施至今,共有126户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受益。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持执法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查,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全年共进行63名执法人员执法证的换证工作,6名执法人员的申领工作、 收费站28名同志的执法证申请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执法证的注销工作。二是科学开展执法培训。按照2024年度行政执法培训安排,积极安排执法人员参与行政执法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意识。三是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组织开展执法网上测试、参加司法部及交通运输部执法考试,执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四是严格执法规范。坚持以人为本,杜绝简单粗暴执法,对2名执法不规范人员进行教育提醒,对1名违反《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人员调离一线执法岗位。
(四)深入开展行业治理行动。一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全市“ 三抓一服务”活动,印发《首违不罚清单(2024年版)》,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2件,减免罚金0.5万元。适用“四张清单”进行从轻处罚189件,减免罚金35.8万元。二是营造良好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深刻解决“黑车”、超限超载等人民群众反映的痛点和堵点问题,交通执法人员不分昼夜上路开展执法,在打击非法营运上,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19台,实施罚款122.2万元;查处出租汽车违规运营行为71起,实施罚款8.26万元。在治理超限超载中,查处超载超限车辆27台次,暂扣车辆证件74件,卸货1821.65吨。三是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深刻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科学内涵,积极探索创建“6+”调解工作模式,丰富形成了“多元+联动”“沟通+服务”“法理+情怀”的“进一扇门、解万般事”的成熟发展经验。先后受理执法领域纠纷、行业纠纷、民众诉求等24起,所有问题均100%解决,“6+”模式得到社会群众高度认可,获赠锦旗3面。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刊发了我局法治建设典型做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职能部门分工落实的领导机制。将深入推进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在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一起推进落实。定期召开会议谋划、研究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要事项对交通运输执法服务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促。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局主要负责同志面向全局进行述职述法,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向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报送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三、上年度报告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度,我局存在以下三项问题:一是法治建设和法治培训不够深入。二是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执法长效机制落实力度不够。针对问题我局坚持立行立改,一是全面强化领导,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机构,成立执法监督科室。二是深入加强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四周年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宣讲和培训2次,利用车载滚动屏播放标语2万余次,发放宣传单4500余份。三是配强执法力量,安排28名收费站人员充实执法岗位。四是完善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通过多措并举,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升,但对照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一是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偶有发生,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还不够精准。原因分析: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规范文明执法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二是法治宣传力度还需提升,对违法行为打击曝光宣传力度不大,对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温度执法的正面典型案例宣传不够。原因分析:在普法宣传上,不能够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同频同步”宣传。三是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定纷止争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原因分析:坚持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指导实践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缺乏与新时期行业管理实际紧密结合运用的能力。
五、2025年工作安排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续推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实化细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全方位、立体化展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层次、多角度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学深悟透,推动工作、指导实践,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良法善治的新效能。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动态调整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高效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及时公开审批事项、审批内容、办事流程、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及事项的办理流程图,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三)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抓好执法领域问题常态化查纠,健全和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深化执法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执法为民实践活动;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力度,选派执法骨干参加省厅组织的各类培训课程,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四)加大交通运输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集中宣传、送法进企业等方式,推动宪法、法律知识与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融合,创造人人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行业“八五”普法深入开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报告。
辽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0日
初审:王天祥
复审:滕海峰
终审:许雪峰